【通讯员:林泽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民航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交通部令2016年第23号)和《民用航空气象资料管理办法》(AP-117-TM-04)的相关要求,10月15日-18日由民航新疆管理局组织的支线机场航空气候志评审会在乌鲁木齐举行。由民航局空管局、甘肃空管分局以及新疆空管局的五位专家组成评审验收组对《伊宁机场航空气候志》(2009-2023年)、《喀什徕宁国际机场航空气候志》(2009-2023年)、《哈密伊州机场航空气候志》(2009-2023年)、《阿勒泰雪都机场航空气候志》(2009-2023年)、《塔城千泉机场机场航空气候志》(2019-2023年)、《若羌楼兰机场航空气候志》(2019-2023年)《图木舒克唐王城机场航空气候志》(2019-2023年)进行了评审、验收工作。
启动会上,民航新疆管理局副局长彭诚强调,航空气候志的编纂是推进新疆民航事业发展的重要专项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党中央的领导,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坚守安全底线。要以严谨认真的态度,确保此项工作的圆满完成。在新疆民航安全运行69周年之际,回顾几代民航人的奋斗历程,气象人员应总结工作方法和思路,借助全面深化改革的东风,结合地方实际,不断探索航空气象研究成果转化,推动数字化科技的应用,全面掌握业务的新需求和新路径,实现“业务数据化、数据业务化”,发挥航空气象数据深度融合的潜在价值。专家组表示此次评审将采用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以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新疆机场集团高度重视此次气候志评审验收工作,前期由空管业务部、集团运管委及七个相关机场牵头成立编写小组,制定七机场新编、续编计划,组织业务骨干参与编写工作。本次新编和续编7个机场航空气候志历时9个月,严格按照民航规章文件及局方相关要求,全面深入分析历年气象数据,扎实推进各节点工作安排,按期完成了气候志的编制、校对、内审、修订等工作。
验收过程中,评审专家组逐章、逐项、逐条进行审阅并提出质询意见。经过闭门讨论,专家组认真分析、研究后认为伊宁、喀什、哈密、阿勒泰、塔城、若羌、图木舒克七个机场航空气候志突出了航空气候和地方性气候特点,叙述详实、条理清楚、文字流畅、结论科学,较为全面地反映了七个机场的气候特征,可作为民航用户了解机场气候特点、掌握天气变化规律、进行运行决策的重要参考资料。
评审验收组全体成员一致认为伊宁、喀什、哈密、阿勒泰、塔城、若羌、图木舒克机场航空气候志符合《民用航空气象第7部分:气候资料整编与分析》的要求,顺利通过验收。
新疆机场集团支线机场航空气候志能够顺利通过验收是民航新疆管理局和评审专家组对集团气候志整编工作的充分认可,标志着机场集团中小机场气候资料整编与分析工作持续开展体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今后,新疆机场集团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探索航空气象相关研究成果转化为业务应用新路径,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的成果推广和转化机制,为民航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